索 引 号:slj/2020-00007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水利局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水利、水务  发布日期:2020-07-08
xzrqjzlw水利局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九项第21条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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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湟水流域污染治理仍有差距,湟水河上游一直保持II类水质,但经过西宁、海东两市后水质变为V类。2014年-2016年,小峡桥断面、老鸦峡口断面氨氮浓度分别上升29%和10%。

整改目标

严格实行“河湖长制”,加大湟水流域水污染监管和治理力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督促涉水企业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农村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项目建设,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成投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绿色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确保各河流出境断面稳定达标。

整改措施

1.严格实行“河长制”,加大湟水河流域污染监管和治理力度,以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国家“水十条”和省、市、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持续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切实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启动涉水企业清洁化改造,综合推进工业废水治理,加强对涉水企业监管,督促其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强化联防联控,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确保县域河流出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稳定并向好。
2.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绿色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全面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3.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推进湟水流域塘川河支流水污染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实施。

责任单位

xzrqjzlw水利局

责任人

姜发隆

联系电话

0972-8321030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和巡河湖制度,按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治理工作,强化畜禽养殖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第二污水处理厂、大通苑人工湿地、绿色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等水污染治理项目相继建成和投运,塘川河支流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修复项目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分项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水生态修复分项工程正在建设,预计年底建成。通过以上措施,大通河断面水质达到II类标准,哈拉直沟河和红崖子沟河入湟口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塘川河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V类标准,达标率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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